9 大上傳時限重點[電子發票折讓上傳],必看懶人包!

無論您是公司、行號或創業者,長奕必能讓您放心安心,讓您專心衝業務。

為什麼折讓單要特別注意?新制上路後差很多!

從 2024 年開始,只要你在開立電子發票後,因為退貨、價差折讓、進貨退出等原因,需要開折讓單,都必須由賣方負責線上開立,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傳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讓政府系統完成存證。

也就是說,不論你是開店做生意、網拍賣家、接案工作者、餐飲業者,只要使用電子發票,就一定要遵守上傳時限。

電子發票上傳時限怎麼算?B2B、B2C 不一樣!

很多人最常問的就是:「到底幾天內要上傳?」其實要看買方的身份:

📌 若買方是企業(B2B)

  • 發票開立後  7 日內 必須完成上傳。

📌 若買方是一般消費者(B2C)

  • 發票開立後 隔日起算 2 日內 必須完成上傳。

📌 空白未使用的電子發票

  • 要在 下一個期別開始後 10 日內 上傳。

這些時限是針對發票本身,而折讓單同樣要依規定時間完成上傳。只要是合意的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都必須由賣方在期限內完成「折讓單上傳存證」。

折讓單由誰開?買方可以自己開嗎?

➡不能。
新規定寫得非常清楚:折讓單一律由賣方開立

買方若是企業要拿來扣抵進項稅額,或需要記帳核銷,平台上傳後都能下載存證檔做為憑證。

哪些情況一定要開折讓單?

如果發票已經開立,但後續發生以下狀況:

  • 商品退貨

  • 服務未全部提供

  • 客戶要求部分折讓(例如金額減少、補貼等)

  • 進貨交易取消或部分退款

  • 金額更正需要折讓處理

以上情況都要由賣方開立 電子發票折讓單,並依規定時間上傳

沒在期限內上傳會怎麼樣?最高可罰 1.5 萬元!

輔導期已經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結束,現在開始:

未依限上傳電子發票或折讓單 → 可處 1,500~15,000 元罰鍰

這是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來處理的。
罰金雖不算高,但若累積多筆違規,不但金額會變多,也會影響公司的信用與記錄。

有沒有可能免罰?自動補正很重要!

國稅局其實也希望商家能自己建立良好的開立流程,因此有提供「免罰」條件:

以下情況可免罰:

  1. 還沒被檢舉

  2. 國稅局還沒通知你限期補正

  3. 稅務人員尚未開始調查

  4. 你已經主動發現疏漏並完成補上傳

也就是說,只要在被發現之前自己補好資料,就不會被罰,也不會計入違章次數

店家還需要留哪些證明?至少保留 5 年!

除了上傳平台的資料之外,如果買賣雙方是透過以下方式同意退貨或折讓:

  • 官網留言

  • Line、FB、IG 等對話

  • 客服電話

  • Email

  • 系統記錄

  • 訂單平台通知

賣方應該將「雙方同意折讓的紀錄」保存起來,並至少留存五年,以備主管機關查驗。

例如:

  • 消費者在網拍留言要求退貨

  • 客服記錄電話中買方表示接受部分折讓

  • Email往來中確認退款流程

  • 訂單平台的退貨申請紀錄

這些都算有效證明。

為什麼政府會要求這麼嚴格?

主要有三個原因:

1. 防止買賣雙方利用折讓逃漏稅

過去紙本時代,資訊不透明,容易出現不實折讓。

2. 建立交易紀錄完整性

不論買方是企業或個人,平台存證後才能作為報稅或扣抵依據。

3. 讓企業內部帳務更有效率

上傳後系統會自動對應,不容易出錯,也方便會計後續處理。

簡單來說,就是要讓所有交易數位化、透明化。

結語:電子發票折讓單,不只是上傳,更是保護你自己!

雖然新制讓人覺得麻煩,但其實目的是讓商家與消費者的交易流程更透明、可追溯,也讓報稅更加順利。
只要掌握「時限內上傳」「保存同意紀錄」兩大原則,你就能大幅降低風險,不怕被罰,也不用擔心稅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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