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點說明[公司借錢不收利息],風險有多大!尤其第7點特別注意!!

無論您是公司、行號或創業者,長奕必能讓您放心安心,讓您專心衝業務。

不少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常會出現「公司先借錢給股東」、「公司支援關係企業周轉一下」、「同業之間短期調度資金」的情況。很多老闆會想說:

反正是自己人,或只是短期借用,不收利息或收一點意思意思就好。

但你知道嗎?只要利息「沒收」或「收太低」,國稅局可能直接幫你算利息,然後要求補稅。

公司資金外借,不是「說好就好」

依照目前實務與法規,只要公司把資金貸給股東、關係人或其他公司,即便有白紙黑字寫合約,利息合不合理,仍然是國稅局查核的重點

很多企業主會誤以為:

  • ✅ 有簽借款契約就沒問題

  • ✅ 有收利息就一定安全

  • ✅ 利率雙方同意,國稅局不能管

但實際上,國稅局關心的不是「有沒有收」,而是「收得合不合理」。

國稅局怎麼判斷「利息偏低」?

當國稅局在查營所稅時,若發現公司帳上出現「其他應收款」、「暫借款」、「代墊款」等金額偏高,就很容易進一步追查資金流向。

只要確認這筆錢屬於「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就會進入下一個關卡:

👉 利息是否符合標準?

判斷基準其實很簡單

國稅局並不會採用你們合約寫的利率,而是直接參考:

「資金貸與年度 1 月 1 日臺灣銀行的基準利率」

只要你約定的利率 明顯低於該標準,國稅局就可能認定為「利息偏低」,進而:

  • 自行幫公司「補算利息收入」

  • 要求將補算的利息列入所得

  • 補繳營所稅,甚至可能產生罰款與利息

實務案例說給你聽,比較好懂

曾有公司在申報營所稅時,資產負債表中出現 3,000 萬元的其他應收款。經查才發現,這筆資金是借給同業公司短期周轉,雖然雙方有簽約,也約定年利率 1%。

問題來了:
當年度臺灣銀行基準利率約 2.8% 左右

結果國稅局認定:

1% 明顯偏低,不符市場合理水準

最後直接用基準利率 重算利息收入,補算出來的差額,全數列為公司所得,由貸出資金的公司補稅

哪些情況「特別容易被盯上」?

以實務經驗來看,以下幾種情況,風險特別高

  •  公司借錢給「股東本人」

  •  借給關係企業、關係人公司

  •  帳上長期掛「其他應收款」

  •  利息只有 0%~1%

  •  借款沒有明確還款期限

  •  每年都有借,但從不調整利率

尤其是金額大、時間長、又是自己人,幾乎就是國稅局必查項目

公司法 + 所得稅法,兩邊一起看

很多老闆不知道,其實這類資金往來,不只牽涉稅法,也涉及公司法。

公司法的基本精神是什麼?

為了保障公司股東與債權人權益,公司不能隨便把錢借出去,除非:

  • 有實際業務往來需要

  • 或確實屬於短期融通資金

即便符合上述條件,利息仍要合理

稅法怎麼處理?

除了少數例外(例如預支員工薪資),只要是資金貸與他人:

沒收利息,或利息偏低

👉 就會依法「視同應收利息」課稅

國稅局補稅,誰負責?

這一點很多企業主會誤會。

👉 補稅責任在「貸出資金的公司」不是借錢的那一方。

也就是說,就算你是好心幫忙、沒真的收到那筆利息,稅還是得由公司自行吸收

老闆一定要注意的 5 個實務建議

如果公司真的有資金外借需求,建議你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利率要參考市場水準
至少比照臺灣銀行基準利率,不要象徵性收 0.5% 或 1%。

2️⃣ 訂清楚借款期間與還款條件
避免帳上長年掛應收款,被視為變相占用。

3️⃣ 合約、資金流向要完整留存
可證明是真正短期融通,而非資金挪用。

4️⃣ 股東借款風險最高
能避免就避免,真的要借,條件一定要更嚴謹。

5️⃣ 每年檢視一次利率是否需調整
利率不是簽一次就永久適用。

結語:省利息,可能換來更多稅金

很多老闆初衷只是「方便」、「顧人情」,但在稅務上,國稅局只看合不合理,不看是不是自己人

與其事後被補稅,不如一開始就把

  • 利率訂合理

  • 文件做完整

  • 稅務風險先評估

如果你不確定公司目前的「其他應收款」、「股東往來款」是否安全,先找專業長奕會計記帳士檢視一次,往往比被查到再補稅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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