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稅新制上路:創作者一定要知道的重點整理!

無論您是公司、行號或創業者,長奕必能讓您放心安心,讓您專心衝業務。

政府為什麼現在開始「認真管網紅稅」?

過去很多人以為,只要不是公司、沒有開發票,網路收入就比較「模糊地帶」。
但事實上,網紅經濟這幾年規模早已不小,廣告、訂閱、團購、打賞、線上課程,每一項都是實質收入。

因此,財政部已正式訂出明確規則,把網紅收入納入既有稅制,而不是另創新稅目

重點不是「新稅」,而是「收入如何認定」與「誰負責申報」。

網紅收入在稅法上算什麼?答案其實很關鍵

1️⃣ 大多數個人網紅,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如果你符合以下情況:

  • 自己經營帳號(不是受僱)

  • 自行拍片、寫文、直播

  • 自行負擔設備、時間、成本

  • 收入好壞自己承擔

那麼,在稅務上,你會被歸類為:

👉 執行業務所得(表演性質)

簡單說,不是薪水、不是兼職、也不是投資收入

2️⃣ 哪些收入都算「網紅收入」?

很多人以為只有廣告才算,其實不只如此,以下幾乎都涵蓋在內:

  • 平台廣告分潤

  • 品牌合作、業配

  • 團購抽成、分潤

  • 訂閱制會員收入

  • 粉絲贊助、斗內、虛擬禮物

  • 付費頻道、付費文章

  • 線上課程、電子書

👉 只要是因為你的內容而產生的對價,都會被視為課稅範圍

那我到底要繳哪一種稅?營業稅還是綜所稅?

這是最多人搞混的地方。

✔ 情況一:收入未達門檻 → 只報綜所稅

如果你只是個人創作者,沒有辦理稅籍登記,那麼:

  • 不用繳營業稅

  • 一定要在年度報稅時,申報綜合所得稅

✔ 情況二:收入達一定規模 → 可能要辦稅籍、繳營業稅

若你符合以下狀況之一,就要特別注意:

  • 有固定營業型態

  • 有團隊或助理

  • 有實體據點

  • 透過網路銷售商品或服務

  • 每月銷售額超過起徵點

    • 勞務:5 萬元

    • 貨物:10 萬元

👉 就可能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並開始申報營業稅。

好消息:網紅報稅不是「全部收入都課稅」

✔ 可扣成本,或直接套用「費用率」

很多創作者會擔心:「設備這麼貴,稅是不是很重?」

其實政府早就考慮到了。

在申報綜所稅時,你可以選擇:

  • 列實際成本(相機、麥克風、剪輯費)

  • 直接使用核定費用率

目前表演類執行業務,常見費用率約 45%

也就是說:

👉 收入 10 萬元,不是用 10 萬課稅,而是大約只用 5.5 萬計算所得。

觀眾在國外怎麼算?「50% 規則」是重點

網紅最大的特色就是「跨國」。

政府的判斷邏輯很簡單:

✔ 觀眾在台灣 → 100% 國內所得

✔ 觀眾在海外 → 原則只算 50% 為國內所得

原因在於:

  • 創作地在台灣

  • 但觀看、勞務完成地在國外

因此採取「簡化認定」。

🔎 白話舉例

  • 年收入 10 萬

  • 台灣觀眾貢獻 8 萬 → 全算

  • 海外觀眾貢獻 2 萬 → 只算 1 萬

👉 國內來源收入 = 9 萬

剩下的海外部分,則依「基本所得額」規定處理。

2026 年起,平台將「直接幫國稅局把關」

這是未來影響最大的改變。

🔔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 台灣平台

  • 已在台辦理稅籍的境外平台

👉 在給網紅付款時,必須依法扣繳稅款並開立憑單

這代表什麼?

  • 收入來源全面透明

  • 國稅局不再只靠「查帳」

  • 金流直接被掌握

別擔心,政府有給「緩衝期」

考量新制度上路,政府設有:

✔ 輔導期間:即日起 ~ 2026 年 6 月 30 日

在這段時間內:

  • 若因不熟悉規定而漏報

  • 只要主動補辦

👉 原則免罰

給所有創作者的一句真心話

現在的趨勢很清楚:

網紅收入已正式被視為「正規經濟活動」

與其擔心被查,不如提早搞懂規則、做好規劃。
懂稅,不是為了多繳,而是避免一次補稅+罰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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