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您是公司、行號或創業者,長奕必能讓您放心安心,讓您專心衝業務。
政府為什麼現在開始「認真管網紅稅」?
過去很多人以為,只要不是公司、沒有開發票,網路收入就比較「模糊地帶」。
但事實上,網紅經濟這幾年規模早已不小,廣告、訂閱、團購、打賞、線上課程,每一項都是實質收入。
因此,財政部已正式訂出明確規則,把網紅收入納入既有稅制,而不是另創新稅目。
重點不是「新稅」,而是「收入如何認定」與「誰負責申報」。
網紅收入在稅法上算什麼?答案其實很關鍵
1️⃣ 大多數個人網紅,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如果你符合以下情況:
-
自己經營帳號(不是受僱)
-
自行拍片、寫文、直播
-
自行負擔設備、時間、成本
-
收入好壞自己承擔
那麼,在稅務上,你會被歸類為:
👉 執行業務所得(表演性質)
簡單說,不是薪水、不是兼職、也不是投資收入。
2️⃣ 哪些收入都算「網紅收入」?
很多人以為只有廣告才算,其實不只如此,以下幾乎都涵蓋在內:
-
平台廣告分潤
-
品牌合作、業配
-
團購抽成、分潤
-
訂閱制會員收入
-
粉絲贊助、斗內、虛擬禮物
-
付費頻道、付費文章
-
線上課程、電子書
👉 只要是因為你的內容而產生的對價,都會被視為課稅範圍
那我到底要繳哪一種稅?營業稅還是綜所稅?
這是最多人搞混的地方。
✔ 情況一:收入未達門檻 → 只報綜所稅
如果你只是個人創作者,沒有辦理稅籍登記,那麼:
-
不用繳營業稅
-
但一定要在年度報稅時,申報綜合所得稅
✔ 情況二:收入達一定規模 → 可能要辦稅籍、繳營業稅
若你符合以下狀況之一,就要特別注意:
-
有固定營業型態
-
有團隊或助理
-
有實體據點
-
透過網路銷售商品或服務
-
每月銷售額超過起徵點
-
勞務:5 萬元
-
貨物:10 萬元
-
👉 就可能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並開始申報營業稅。
好消息:網紅報稅不是「全部收入都課稅」
✔ 可扣成本,或直接套用「費用率」
很多創作者會擔心:「設備這麼貴,稅是不是很重?」
其實政府早就考慮到了。
在申報綜所稅時,你可以選擇:
-
列實際成本(相機、麥克風、剪輯費)
-
或 直接使用核定費用率
目前表演類執行業務,常見費用率約 45%。
也就是說:
👉 收入 10 萬元,不是用 10 萬課稅,而是大約只用 5.5 萬計算所得。
觀眾在國外怎麼算?「50% 規則」是重點
網紅最大的特色就是「跨國」。
政府的判斷邏輯很簡單:
✔ 觀眾在台灣 → 100% 國內所得
✔ 觀眾在海外 → 原則只算 50% 為國內所得
原因在於:
-
創作地在台灣
-
但觀看、勞務完成地在國外
因此採取「簡化認定」。
🔎 白話舉例
-
年收入 10 萬
-
台灣觀眾貢獻 8 萬 → 全算
-
海外觀眾貢獻 2 萬 → 只算 1 萬
👉 國內來源收入 = 9 萬
剩下的海外部分,則依「基本所得額」規定處理。
2026 年起,平台將「直接幫國稅局把關」
這是未來影響最大的改變。
🔔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
台灣平台
-
已在台辦理稅籍的境外平台
👉 在給網紅付款時,必須依法扣繳稅款並開立憑單
這代表什麼?
-
收入來源全面透明
-
國稅局不再只靠「查帳」
-
金流直接被掌握
別擔心,政府有給「緩衝期」
考量新制度上路,政府設有:
✔ 輔導期間:即日起 ~ 2026 年 6 月 30 日
在這段時間內:
-
若因不熟悉規定而漏報
-
只要主動補辦
👉 原則免罰
給所有創作者的一句真心話
現在的趨勢很清楚:
網紅收入已正式被視為「正規經濟活動」
與其擔心被查,不如提早搞懂規則、做好規劃。
懂稅,不是為了多繳,而是避免一次補稅+罰款+利息。
即時線上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