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您是公司、行號或創業者,長奕必能讓您放心安心,讓您專心衝業務。
創業或開店前,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千萬不能忽略:稅籍登記。根據規定,所有營業者在開始營業前,都必須向所屬的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完成登記,才能合法經營。
為什麼稅籍登記這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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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完成稅籍登記就開始營業,且月銷售額達到20萬元以上(目前統一發票使用標準),就可能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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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稽查發現有未開立發票或未取得進貨憑證的情形,將被依法處罰,最重可被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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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規定主要是為了確保每筆交易都有透明紀錄,避免逃漏稅情形發生。
👉 長奕記帳士事務所提醒您:不論是早餐店、美容店、電商小賣家,只要有營業行為,就應該先完成稅籍登記,才能合法經營、避免罰鍰。
法律依據與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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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4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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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應開立發票而未開立、應取得進貨憑證而未取得、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
👉 可按該筆交易總額處 5% 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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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法》第4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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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者:
👉 會先被通知限期補辦,若逾期仍未補辦,處 3,000 元以上、30,000 元以下罰鍰。
👉 若屢次違規,可 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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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法》第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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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而擅自營業者:
👉 除需 補繳稅款 外,還會依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
👉 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 命令停止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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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實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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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營業人未依規定登記又有營業行為,且銷售額達發票開立標準,
👉 同時違反《稅捐稽徵法》與《營業稅法》,會 擇一從重處罰。 -
若「進貨」部分未取得合法憑證,也可能被再依《稅捐稽徵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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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醒給準備創業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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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前務必完成稅籍登記,這是合法營業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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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每月營業額達20萬元以上,記得開立統一發票給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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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貨時要妥善保存發票或收據,日後查帳時才能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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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小心忘了登記,可以主動補辦,通常會比被查到更輕罰。
如有相關問題,可以諮詢新竹竹北長奕會計事務所或專業的長奕記帳士事務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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