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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表示,為了鼓勵小型商家取得進貨發票,凡是小規模營業人只要取得符合規定的進項憑證,就可以用來扣減查定的營業稅額。更棒的是,如果當期的進項稅額超過了查定稅額,還可以遞延到下一期繼續扣減。
一般營業人的營業稅計算方式是以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然而,對於那些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的小規模營業人,國稅局則是採取按季查定課徵的方式來計算稅額。這樣的做法不僅簡化了計稅程序,還能夠讓小型商家更容易掌握自己的稅務狀況。
小規模營業人的稅務計算方式
根據高雄國稅局的說法,若經核定為小規模營業人,將依照國稅局每季核定銷售額的1%來繳納營業稅。這種按季查定的方式,不僅簡便,而且有助於小型商家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財務狀況。
鼓勵取得進項憑證的政策
為了進一步鼓勵小規模營業人取得進項憑證,高雄國稅局指出,若商家購買營業上所需的貨物或勞務,只要取得合規發票,就可以在當期查定的稅額內扣減進項稅額的10%。如果當期進項稅額超過了查定稅額,則可以遞延到下一期繼續扣減。這樣的政策設計,無疑為小型商家減輕了不少稅務負擔。
具體案例說明
以甲商號為例,假設其每月銷售額為10萬元,每季合計銷售額為30萬元,根據1%的稅率計算,應繳營業稅額為3,000元。如果當期甲商號取得了合規的進項發票,且進項稅額總計為4,000元,那麼甲商號可以扣減進項稅額的10%,即400元。因此,甲商號當季應納的營業稅額將減少至2,600元(3,000元減去400元)。
這樣的政策對於小型商家來說,不僅是一種激勵,更是一種實質上的稅務減免措施。小商家們可以藉此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