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營業用途稅率3%!」存放貨物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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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率視其使用情況而定。地方稅務局指出,即使房屋未設立營業商號,但若用作倉庫存放貨物,仍需按照房屋營業用途稅率3%來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解釋,一般民眾容易混淆,認為只有有設立營業商號登記的房屋才會被課以營業用途稅率的房屋稅,但「營業使用」並非僅限於門市交易,任何與營業相關的使用方式,如辦公室、會議室、展示中心、存放貨物的倉庫等,都視為營業使用。

稅務局強調,即使房屋未設立營業商號登記,但若堆置與營業有關的物品,仍需按照營業用途稅率來徵收房屋稅。目前全台各縣市訂定的營業用房屋稅率均為3%。

同時,稅務局提醒,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所變更,應及時向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另外,若房屋同時用作住家和營業用途,可以根據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照住家用和營業用的稅率來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的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的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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